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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丁车赛事参赛指引

时间:2026-02-03 15:06:28
卡丁车
卡丁车赛事参赛指引

  一、总则

  为贯彻落实国家体育总局《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第25号令)精神,促进汽车运动健康发展,中国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以下简称“中汽摩联”)特制定本指引。此参赛指引是根据卡丁车赛事的普遍规律编写,旨在指导车手安全、顺利参赛。各项卡丁车赛事的参赛指引应以此为基础制定。

  二、报名须知

  (一)报名前需阅读竞赛规程。竞赛规程一般会印制成文或在赛事官方网站上公布,参赛者应根据规程合理选择赛事,积极作好参赛准备。

  (二)报名前需阅读比赛规则,注意赛事组别设置、赛道介绍、裁判站点位置数量、当站赛事官员名单、当站竞赛日程安排以及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三)参赛者应于赛前到有资质的正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合体检报告评估自己的身体状况,确实是否可以参加卡丁车比赛。

  (四)报名车手须持有中汽摩联当年颁发的有效卡丁车比赛执照。具体参见《中国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车手、车队登记管理办法》。

  (五)参赛者应选择参加由中汽摩联举办或指导、注册认证的合法合规的赛事,根据自身条件和具体情况选择参加赛事的种类和组别。

  (六)参赛者须确保其符合竞赛规程规定的报名资格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按规程具体要求进行报名。

  三、参赛准备

  参赛者(车队)应按照竞赛规程和补充规则要求,制定个人(车队)参赛计划。根据竞赛日程安排,安排往返行程、比赛车辆运输、预订住宿酒店、租赁交通工具、落实机械师服务团队、检查参赛装备等。

  四、竞赛事项

  (一)参赛者须按照竞赛日程安排,完成行政检验和预车辆检验,领取相关设备(轮胎、计时器、号码贴等),按时参加车手会和赛道检查等。

  (二)参赛者须查阅比赛文件。比赛期间文件包括通知、公告、成绩、其它通告等。公布形式包括发布于公告栏或送达参赛者签收。

  (三)竞赛程序一般包括自由练习、排位赛、预赛、复活赛、决赛。

  (四)参赛者应遵从主办方、承办方的要求和安排,参加开幕式、颁奖仪式等活动。

  (五)参赛者须遵守国家法律,遵守体育比赛纪律,尊重裁判员,服从裁判员的判罚和指令。如对比赛成绩或判罚有异议,应按照竞赛规程规定的程序向当站赛事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不得扰乱正常赛事秩序。

  五、赛后事项

  比赛结束后,参赛者应按照规程规定的时间以及主办方、承办方、场地方有关要求,在归还设备物资(计时器、租赁物资等)后离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