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我会与山东省二手车流通协会共同提出的《二手摩托车鉴定评估技术规范》团体标准于2025年5月6日正式发布。将于2025年6月1日实施。
山东省《二手摩托车鉴定评估技术规范》团体标准项目于2024年3月提出。2024年6月,我会下发了《关于征集<二手摩托车鉴定评估规范>(暂定名)标准起草单位的通知》,经过近两个月的征集、评审和筛选,最终确定由车路行(山东)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济南中正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山东奥波荣泉贸易有限公司、捷安国际贸易(德州)有限公司、山东慧鼎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济南一鸣摩托车服务有限公司、山东摩宝行车辆销售有限公司、临沂荣泉车辆销售有限公司、青岛荣度瑞星贸易有限公司、济南荣泉车辆鉴定评估有限公司、山东金拓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山东立质鉴证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山东卓英雅图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标准起草工作组的成员单位。
标准起草小组制定了标准起草工作计划、编写大纲,明确任务分工及各阶段进度时间。起草小组成员认真学习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结合我省地方标准制定工作程序的各个环节,进行了探讨和研究。经过技术调研、咨询,收集、消化有关资料,并走访了山东省内有代表性的鉴定评估机构和经销企业,于2024年6月编写完成了《二手摩托车鉴定评估技术规范》团体标准的草案稿并申请立项。
经我会与山东省二手车流通协会研究论证,2024年6月4日,我会联合山东省二手车流通协会下达2024年第1批团体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二手摩托车鉴定评估技术规范》团体标准正式立项。
2024年7月15日、9月5日、12月10日,标准起草工作组组织开展了三次标准草案研讨工作,就《二手摩托车鉴定评估技术规范》团体标准草案稿进行研讨,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2025年2月我会与山东省二手车流通协会联合下发关于《二手摩托车鉴定评估技术规范》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函,面向会员单位广泛征求修改意见。2025年2月20日,我会与山东省二手车流通协会共同召开《二手摩托车鉴定评估规范》团体标准专家审查会。2025年3月,秘书处有针对性的与部分副会长及理事单位进行沟通,征求了团标的修改意见。
《二手摩托车鉴定评估技术规范》团体标准将于2025年6月1日正式实施。此次团体标准的发布,不仅有助于建立科学合理的摩托车标准体系,更是对消费者权益的有力保障。通过规范二手摩托车的鉴定评估过程,可以有效避免虚假宣传、欺诈交易等行为,提升消费者对二手摩托车交易的信任度,促进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接下来,我会将于山东省二手车流通协会继续加强合作,共同推动摩托车标准体系的建设与完善,推进摩托车鉴定评估机构的认证、培训以及贯标等工作,为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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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下载网址:http://www.sdqm.org.cn/tzgg/gfgg/20250521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