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
赛事活动“熔断”机制
为落实《体育总局关于建立健全赛事活动“熔断”机制的通知》(体规字〔2022〕3号)要求,加强汽摩赛事应急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范,作为《中国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办赛指南》的附件之一,具体内容如下:
一、中国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将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相关规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做好赛事活动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密切关注并督促各方组织者掌握比赛期间气象、水利、地震、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应急管理等部门发出的预警信息及有关灾害、事故信息,加强防范,及时启动“熔断”机制。
中国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将协调赛事活动主办、承办、协办各方组织者在赛前召开风险研判分析专题工作会议,根据赛事活动的场地、规模、环境等特点和条件,制定包括“熔断”机制在内的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置预案,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分工和权利义务,确保赛事活动在办赛条件均已具备的情况下安全有序进行。
在公布报名条件、参赛要求时,将向参赛各方告知“熔断”机制启动条件、程序、处置措施、法律后果等内容,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二、赛事活动面临如下情况时将启动“熔断”机制:
(一)自然灾害,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二)事故灾难,包括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体育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三)公共卫生事件,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四)社会安全事件,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和涉外突发事件等;
(五)其他可能导致不再具备办赛条件的情形。
三、赛事活动举办中出现上述第二条所列任一情形的,赛事总监将根据现场情况研判,及时提出启动“熔断”机制建议,由赛事活动组织各方协商后立即做出是否中止比赛的决定,并向地方体育部门通报,做出中止比赛的决定后,第一时间中止比赛,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中国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接到有关赛事活动存在风险隐患的群众反映后,应迅速了解情况展开研判,及时做出是否中止比赛的决定。
四、赛事活动启动“熔断”机制后,中国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将配合地方体育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会同公安、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和救助现场人员。出现人员伤亡的,立即组织救援和救治,做好后续处置工作,并采取措施防范次生灾害和衍生事件发生。及时通过官方途径发布赛事活动动态信息,做好舆情引导。
五、中国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将不断加强对主办、承办和协办赛事活动的安全管理,落实“熔断”机制各项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