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
高危赛事项目管理文件
目录
1.中汽摩联《高危险性汽车摩托车赛事活动管理办法》
2.中汽摩联《办赛指南》
3.中汽摩联《越野拉力赛办赛指南》
4.中汽摩联《公路摩托车赛办赛指南》
附件:
政府文件目录及链接
中汽摩联社团建设和行业管理文件汇编目录- 2 -
中国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
高危险性汽车摩托车赛事活动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提升汽车摩托车赛事活动的管理水平,保障参与者的人身安
全,促进体育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体育赛事活
动管理办法》、《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目录(第一批)》(以下简称“目
录”)、《体育总局关于做好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
相关规定,中国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对列入目录的赛车项目做如下规定:
一、汽车摩托车越野拉力赛事活动许可条件
在中国境内组织的汽车摩托车越野拉力赛赛事活动,凡符合以下任意
一项指标的:①有摩托车组参加;②赛段包含 50 千米以上的沙地、沙漠地
形;③赛段平均海拔高于 3000 米;④温度高于 40 摄氏度或低于零下 15 摄
氏度;⑤昼夜温差大于等于 20 摄氏度,应具备如下举办高危险性赛事活动
的许可条件,并进行申报:
(1)赛事活动组织符合中国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颁布的《汽车越野
拉力赛办赛指南》。
(2)《汽车越野拉力赛办赛指南》中的特殊赛段,能够覆盖无线电通
讯系统,报名参赛车辆配备卫星导航系统,赛事活动组织者配备卫星监控
系统。
(3)《汽车越野拉力赛办赛指南》中的特殊赛段,能够按要求配备相
应数量的医疗救援车辆、救援直升机、救援人员。
(4)保险:赛事活动组织者投保体育意外伤害保险。
二、公路摩托车赛事活动许可条件
在中国境内组织的公路摩托车赛事活动,应具备如下举办高危险性赛
事活动的许可条件,并进行申报。
(1)赛事活动组织者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经营范围;缴纳 5 人以上社保,具有组织公
路摩托车赛事活动相关经验,且无《中汽摩联公路摩托车办赛指南》中的
重大事故记录。- 3 -
严格遵循《中汽摩联公路摩托车办赛指南》中相关办赛要求,确保赛
事安全。
(2)人员
①赛事活动主管和裁判员
根据《中汽摩联裁判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各岗位主管和裁判持有
相应岗位的裁判员证书。
②参赛车手
持有中国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颁发的当年有效的公路摩托车比赛执
照。
(3)场地
符合《中汽摩联公路摩托车办赛指南》的相关要求。
(4)车手安全装备
符合《中国公路摩托车锦标赛比赛规则》中关于“参赛装备”的规定。
(5)安全保障
竞赛车辆、医疗保障符合《中汽摩联公路摩托车办赛指南》《中汽摩
联公路摩托车参赛指引》的相关要求。
(6)保险:赛事活动组织者投保体育意外伤害保险。
三、高危险性汽车摩托车赛事活动许可对象及许可单位
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的许可对象是指《目录》所列赛事活动的组织
者,由组织者提出许可申请。赛事活动组织者有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
的,原则上由赛事活动的主办方提出许可申请,受主办方书面委托,承办
方也可以提出许可申请。
高危险性汽车摩托车赛事活动的批准许可单位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府体育行政部门。
由体育行政部门及其事业单位、单项体育协会主办、承办的高危险性- 4 -
体育赛事活动,不属于《目录》范围,主办、承办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条件
和要求从严进行审查,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高危险性汽车摩托车赛事活动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包括体育赛事活动的名称、时间、地点、
规模、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参赛条件等内容;(备注:申请书样本
请见附件)
(二)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或资质证明材料;
(三)场地、器材和设施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说明性材料;
(四)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等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用以约定各方
权利义务和责任分工的书面协议;
(五)风险评估报告、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置预案、安全工作方案、医
疗保障及救援方案、赛事活动“熔断”机制、赛事活动组织方案等材料;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五、高危险性汽车摩托车赛事活动许可时限
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进行实地核查,并
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批准举办的,应当作出书面决定;不予批
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 -
附件:
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申请书
拟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
名称
时 间
地点
规模
赛事活动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信息
主办方名称及法定
代表人姓名
主办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承办方名称及法定
代表人姓名
承办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协办方名称及法定
代表人姓名
协办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参赛条件:- 6 -
申请材料清单:
保密要求:
本申请书及所附申请材料均真实、合法,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如有不实
之处,申请单位承担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
申请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材料是否齐全
经办人员:
年 月 日
实地核查意见
经办人员:
年 月 日
体育行政部门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7 -
中国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
办赛指南
一、总则
为贯彻落实国家体育总局《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2023 修订版)、
《体育总局、公安部关于加强体育赛场行为规范管理的若干意见》(体规字
﹝2021﹞2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监管服务的意见》(体
规字﹝2021﹞3 号)等文件精神,加强赛事项目管理服务,保障安全,促进
汽车摩托车赛事活动持续健康发展,中国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以下简称
“中汽摩联”)根据运动发展现状,特制定本指南。
中汽摩联是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的单位会员,是代表中国加入汽车摩托
车项目国际组织的唯一合法组织,是负责管理我国汽车摩托车运动的全国
性机构。中汽摩联负责制定与贯彻赛事标准和管理制度,为赛事组织者和
参赛者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服务。
本指南所称汽摩赛事活动,是指在中国境内依法举办的各级各类汽车
摩托车赛事活动的统称。汽摩赛事活动应当坚持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
合的原则,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优化赛事服务。
主办方是指发起举办汽摩赛事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承
办方是指具体负责筹备、实施汽摩赛事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协办方是指提供一定业务指导或者物质及人力支持、协助举办汽摩赛事活
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等赛事活动组织者应当履行安全保障义务,
对赛事活动安全负责,赛前应当通过书面协议方式约定权利义务和责任分
工。
赛事组织者应当遵循合法、安全、公开、公平、公正、诚信、文明、
绿色、简约、廉洁的原则举办赛事。
二、比赛形式及规范
汽摩赛事是国家体育总局正式开展的、也是国际上普遍开展的体育比
赛项目,形式如下:- 8 -
汽车比赛:汽车拉力赛、汽车短道拉力赛、汽车集结赛(二级拉力赛)、
汽车越野拉力赛、汽车场地越野赛、汽车爬坡赛、汽车场地赛(方程式比赛、
房车比赛、超级跑车赛、场地耐力赛、卡车赛等)、卡丁车赛、汽车飘移赛、
汽车直线竞速赛和汽车丛林越野赛。
摩托车比赛:公路摩托车比赛、摩托车越野场地赛、摩托车越野耐力
赛、雪地摩托车比赛。
国际性比赛按照国际汽车联合会(FIA)(以下简称为“国际汽联”)、国
际摩托车运动联合会(FIM)(以下简称为“国际摩联”)比赛规则执行。国内
比赛由中汽摩联参照国际比赛规则,结合我国国情修改制定规则并发布。
以上为目前国内普遍开展的汽摩赛事活动形式,具体规范详见各分项
办赛指南。
三、汽摩赛事活动分类
国内开展的汽摩赛事活动分为 A、B、C 三个类别。
A 类比赛:体育总局主办或共同主办的重要国际汽摩赛事活动;国际汽
联、国际摩联主办的世界锦标赛、世界杯、亚太锦标赛、亚洲锦标赛;中
汽摩联主办并主导的国际汽摩赛事活动。
B 类比赛:中汽摩联主办的全国性汽摩赛事;中汽摩联参与主办由地方
主导的国际汽摩赛事活动。
C 类比赛:其他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依法组织和举办的
汽摩赛事活动。
四、汽摩赛事活动的举办要求
(一)国际汽摩赛事活动举办要求
1.以下国际汽摩赛事活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审批权限,由中汽摩联
报体育总局审批,并列入体育总局年度外事活动计划:体育总局主办或共
同主办的重要国际汽摩赛事活动;国际汽联、国际摩联主办的世界锦标赛、
世界杯赛、亚洲锦标赛、亚太锦标赛;中汽摩联主办的跨省(区、市)组织
的国际汽摩赛事活动;涉及空域及地面敏感区域等特殊领域的国际汽摩赛
事活动。- 9 -
2.中汽摩联主办并主导的国际汽摩赛事活动,需列入体育总局外事活
动计划,原则上由有外事审批权的地方人民政府或其有关部门审批。
中汽摩联参与主办由地方主导的国际汽摩赛事活动,由有外事审批权
的地方人民政府或其有关部门审批,不列入体育总局外事活动计划,统一
向体育总局备案。
3.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举办的汽摩赛事活动,应当经省级人民
政府体育部门同意,并报同级公安机关备案。
(二)汽摩赛事活动名称的要求
汽摩赛事活动的名称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与举办地域和汽摩赛事活动的项目内容相一致;
2.与主办方开展活动的行业领域和人群范围相一致;
3.与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举办的汽摩赛事活动名称有实质
性区别;
4.不得侵犯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
5.不得含有欺骗或可能造成公众误解的文字;
6.不得使用具有宗教含义的文字;
7.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要求使用“一带一路”、“金砖国家”、
“上合组织”等含有政治、外交属性的文字;
8.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其事业单位、全国性社会组织主办或承办的国际
性、全国性汽摩赛事活动,名称中可以使用“世界”、“国际”、“亚洲”、
“中国”、“全国”、“国家”等字样或具有类似含义的词汇,其他汽摩
赛事活动不得使用与其相同或类似的名称。
(三)组织者办赛资质
赛事组织者应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组织体育赛事的职
能或经营范围;
2.拥有与所组织赛事级别、规模相当的社会信用、组织机构、组织经
验,及相应资格或资质的专业人员;- 10 -
3.可提供赛事所需经费、合规场地及路线、配套设施及器材、工作车辆
等。
4.严格落实通信、医疗、卫生、食品、交通、消防、安全保卫、应急救
援、生态保护等相关措施。
(四)申办程序
中汽摩联于每年 12 月份公布下一年度拟举办的 A 类和 B 类国际性、全
国性赛事,任何单位如希望承办需向中汽摩联进行书面申请。申办材料包
括:
1.申请函:目的、意义、计划名称、时间、地点、形式、规模、相关
主办承办协办单位、地方主管部门意见等;
2.工作方案:承办地场地路线条件、设施器材条件、食宿交通条件、
医疗急救条件、赛事经费保证等。
申办方将申办材料盖章后扫描,发至邮箱:
office@camf-motorsport.org.cn,并将纸质原件寄送至北京市东城区幸福
大街 37 号中国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秘书处。
中汽摩联收到材料后,将对申办资料进行审核评估,符合条件后签署
工作协议,列入中汽摩联年度赛事计划。
(五)赛事认证平台
中汽摩联一贯致力于向全社会积极倡导安全办赛、安全参赛理念及安
全生产规范,推动汽摩运动文化及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为保障赛事安全,
不断完善安全标准化措施,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建立了中汽摩联 C
类赛事认证平台,网站域名为“rzpt.autosports.org.cn”。
中汽摩联 C 类赛事认证平台是加强行业安全管理、为国内举办 C 类汽
摩赛事提供认证的专业平台。中汽摩联将根据不同赛事形式、类别,为合
法依规组织比赛并进行赛事认证的组织者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和服务。
赛事认证应提前 30 天以上提交信息,内容包含:
1.赛事名称、日期、地点、规模;
2.赛事主承办及协办方信息;
3.赛事组织者资质;- 11 -
4.比赛使用场地、路线情况;
5.拟邀参赛人员执照要求;
6.参赛车辆改装规范;
7.赛事及参赛者保险计划;
8.赛事规程规则;
9.工作方案(包括安全预案、疫情防控方案);
10.其他必要信息。
(六)关于高危险性汽摩赛事活动管理
为进一步提升汽摩赛事活动管理水平,保障参与者的人身安全,根据
《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2023 修订版)、《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目
录(第一批)》(以下简称“目录”)、《体育总局关于做好高危险性体
育赛事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汽车摩托车越野拉力赛事活动、公
路摩托车赛事活动被列入“目录”,详见分项办赛指南及中汽摩联《高危险
性汽车摩托车赛事活动管理办法》。
五、汽摩赛事组织筹备
(一)组织者各方责任分工
主办方负责对赛事活动的全面组织,提出组织方案(包括赛事活动名
称、规模、竞赛规程、经费来源等),发布赛事文件,向参赛各方告知“熔
断”机制启动条件、程序、处置措施、法律后果等内容,任命技术代表、
仲裁委员会及委派主要赛事官员和裁判;与承办方共同建立组委会等组织
机制,根据需要组建竞赛、安全、新闻、医疗、场地保障等专门委员会或
工作机构,明确举办赛事活动的责任分工,协同合作。
承办方应当根据赛事活动组织方案做好各项保障工作,确保安全,召
开赛事活动风险研判分析会议,制定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置预案和安全工作
方案等保障措施,并督促落实。主办方直接承担赛事活动筹备和组织工作
的,履行承办方责任。
协办方应当确保其提供的产品、设施或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场地空间、器材提供方或管理者应当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遇有突发情
况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协助承担应急救援等救助任务。- 12 -
(二)赛事组委会
根据赛事类型不同,组委会构成单位可包括体育、外事、公安、消防、
交通、卫生健康、文化和旅游、宣传、通信管理、气象、能源、环保等。
组委会一般设办公室、竞赛、新闻宣传、安全保卫、医疗急救、后勤
保障等工作部门。
组委会竞赛执行机构一般下设秘书处、指挥中心、安全保障、裁判、
成绩统计、医疗保障、通讯保障、新闻宣传、大型活动等工作组,负责赛
事的具体执行。
赛前筹备工作是成功举办赛事的重要前提,应做到高度重视、周密计
划、组织有力。
(三)裁判员选派
赛事组织者应根据《中国汽车摩托运动联合会裁判员管理办法》的要
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就近的原则确定赛事活动的裁判员,
针对各自项目特点对裁判员工作内容、权限等作相应的规定。
(四)场地路线及设施要求
根据各分项办赛指南的要求,对比赛场地、路线、设施、器材设备、
车辆、办公场所、物资按照要求对照检查,确保在赛前逐一落实到位。
(五)医疗急救、疫情防控、消防
1.赛事组织者应不断完善救援和医疗急救体系,根据赛事的不同特点、
不同级别配备必要的通讯器材、医疗器材、药品、专业人员,使用急救飞
机、急救车辆等手段。
2.严格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决策部署,周密制定防
控方案和应急预案。
3.赛事组织者应不断完善消防救援工作,根据赛事的不同特点,配备
必要的专业人员、车辆、器材,根据赛事指挥系统的指令进行及时的救援
工作。
(六)保险
为加强比赛安全保障,汽摩赛事活动应办理以下四类保险:
1.公众责任保险;- 13 -
2.车辆类保险;
3.车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保险;
4.工作人员及裁判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保险。
(七)赛事文件
赛事组织者应当在比赛举办前发布赛事通知,通过网络或新闻媒体等
多种途径向社会公布赛事活动初步信息,包括比赛名称、时间、地点、主
办方、承办方、参赛条件、奖励办法等。
赛事组织者应在赛前完成参赛指南的制作发布,为参赛人员提供参赛
所需详细信息,参赛指南应包含如下内容:竞赛名称、赛事介绍、组委会
构成单位、地点、竞赛日程、比赛形式、适用规则、执照级别、组别设置、
参赛费用、录取名次、奖励方式、报名方式、食宿交通信息等内容。
汽摩赛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赛事通知、参赛指南、比赛秩序册、补充
规则、赛事路书、赛事地图、观赛手册等。
(八)赛事安全预案
赛事组织者应不断完善安全工作机制,落实安全责任制度。针对潜在
的事故、灾害和紧急情况,应研究制订赛事安全预案。
赛事安全预案是赛事安全保障工作的综合方案,根据不同赛事形式特
点,应包含以下内容:医疗急救方案、消防方案、清障及紧急介入方案、
疏散撤退、灾害性天气等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置预案(包括实时风险评估、风
险预警、风险防范、比赛中止或延期、及时救援等),覆盖事故发生、发展
和处理的全过程。
为保证应急救援预案的有效性,赛事组织者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预
案流程进行演练,并根据所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确保应急预案的针对性
和可操作性。
(九)赛事宣传推广
赛事的成功举办及项目的推广普及都需要有效的宣传新闻报道,需要
观众和媒体的关注。承办单位要做好赛前、赛中、赛后的宣传报道与赛事
推广工作,提高媒体与大众的关注度。
六、比赛期间 - 14 -
(一)报到
1.行政检验
确认参赛者的执照、保险、参赛车辆信息,由仲裁委员会签发包含所
有参赛人员和参赛车辆信息的文件,发放必要的证件、秩序册、参赛指南、
路书、车辆胶贴等赛事资料。
赛事组织者应与参赛车手签署报名表及免责协议,明确约定保险、责
任分担等内容。所有参赛车手应按竞赛要求,持有合规的参赛证件,穿戴
好符合技术安全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驾驶符合竞赛技术规则和安全改装
要求的参赛车辆,比赛中遵守组织者的赛事规则规程,听从裁判的指挥。
车手参赛资格应严格把控,不同类型赛事对应不同类型车手执照,不
得混用。车手执照等级不同,赛事级别不同,要严格按执照等级报名参赛。
2.车辆检验
车检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各项目车辆技术规则、车辆安全改装等相关规
定执行。在赛前预车检中,必须针对安全改装和车手装备进行严格检查,
禁用不合格的车手安全装备(安全带、座椅、车手服、手套、头盔等)。
(二)赛前检查
根据不同项目的特点,赛前检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人员到岗、
医疗急救方案、消防清障方案、紧急介入方案、疏散撤退等应急预案、通
讯畅通、赛道路线布岗及安全、油料存储、车手安全装备、赛车安全装备
等。
(三)相关会议
1.组织者会议。根据不同阶段及工作性质,召开不同范围的组织者会
议,与会人员包括组委会各部门代表、协调单位代表、竞赛各部门负责人、
赛事总监/主管、技术代表、仲裁、车队代表等。
2.车手会议。赛事组织者通过车手会议将安全、程序等赛事中需要注
意的重要信息传达给车队和车手。
3.安全培训。应在赛前对所有竞赛组织岗位、裁判员、参赛车手、车
队成员、媒体记者、观众进行安全培训及教育警示。可单独开展,也可结
合其他培训或会议进行。培训内容可根据不同对象进行调整,包括但不限- 15 -
于各汽摩系列赛事的竞赛规则、规程、安全知识、安全制度及国家和地方
安全法规。
(四)大型活动
组织者可根据需要设立开幕式、闭幕式、收车仪式、颁奖仪式等各类
活动,结合当地地域和文化特色,邀请地方政府、合作单位代表及参赛人
员共同参与。
要特别注意提前向地方公安部门申报大型活动,制定安保计划、紧急
疏散等安全预案,确保现场搭建设施器材的安全,密切注意气象、防疫等
外部因素。
(五)赛事安全保障
赛事活动组织者可参照《中国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赛事安全生产管
理规定》,加强各项安全保障措施。比赛组织单位应共同做好如下工作:
1.配备具有相应资格或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
2.配置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场地、器材和设施;
3.符合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落实医疗、卫生、防疫、食品、交
通、安全保卫、消防、安监、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措施;
4.主动购买公众责任险、人身意外伤害险、车辆保险等;
5.如因地理、气候、赛事激烈程度等各种因素,对参赛者身体条件有
特殊要求的,应当要求其提供符合赛事活动要求的身体状况证明,并视情
况决定是否接受其报名。
赛事组织方应引导相关人员(包括参赛者、裁判员、志愿者、观众、工
作人员等)履行诚信、安全、有序的办赛、参赛、观赛义务,做到:
1.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遵守体育道德,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严禁使用兴奋剂、操纵
比赛、冒名顶替等行为,确保赛事活动公平公正开展;
3.遵守竞赛规则、规程、赛场行为规范和组委会相关规定,自觉接受
安全检查,服从现场管理,维护汽摩赛事活动正常秩序;
4.遵守社会公德,不得损坏体育设施,不得影响和妨碍公共安全,不
得在汽摩赛事活动中有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言行;- 16 -
5.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体育精神,积极营造健康
向上、和谐文明的赛场文化氛围和舆论宣传氛围;
6.维护赛场秩序,防止打架斗殴、拥挤踩踏等事件发生,防止不文明
不健康、有侮辱性或谩骂性、破坏民族团结、分裂国家、反社会倾向等方
面的言论、旗帜和标语出现,严禁携带危险品出入赛场。
(六)兴奋剂管理
中汽摩联一贯严格遵循国家体育总局第 20 号令《反兴奋剂管理办法》
的规定,按照《中国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反兴奋剂管理办法》严格要求
所有参赛车手、车队和赛事组织者,坚决反对使用兴奋剂,严肃处理违禁
行为。
反兴奋剂工作遵循以下原则:预防为主,教育为本;公平、公正、公
开;维护车手和相关人员合法权益,共同促进中国汽车摩托车运动健康发
展。
(七)赛事熔断机制
为确保赛事安全有序开展,赛事组织者应建立熔断机制。组织者在比
赛期间应密切关注赛事进程,关注气象、水利、地震、自然资源、交通运
输、卫生健康、应急管理等部门发出的预警信息及有关灾害、事故信息,
在办赛条件发生变化时,及时作出相应调整。
赛事活动组织者在遇到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
全事件等不具备继续办赛条件的情况下,应及时中止赛事启动应急预案。
详见中国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赛事活动“熔断”机制》。
七、赛后工作
赛事组织者在比赛结束后,应认真做好如下工作事项:
(一)确保所有车队、车辆、人员、物资器材安全撤离;
(二)做好参赛队伍撤离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
(三)妥善处理好赛事中可能产生的各类纠纷、交通事故、保险事宜;
(四)认真撰写赛事总结,含竞赛基本情况,经验教训等。在中汽摩联
进行赛事安全认证的组织单位,赛后应将赛事总结(附上正式报名表、比赛- 17 -
秩序册、比赛规则、成绩册等资料)电子版发送至中汽摩联 C 类赛事认证平
台专用邮箱:rzpt@camf-motorsport.org.cn。
八、完善信用管理,加强行业自律
中汽摩联将不断加强对国内赛事活动组织者及相关从业人员(竞赛组
织人员、教练员、裁判员、车队从业人员、车手等)的各类培训,主动为汽
摩赛事活动提供指导和服务,不断提高国内汽车摩托车运动的组织水平。
中汽摩联将依照汽摩赛事活动的整体组织水平、人数规模、层次规格、
服务保障、社会影响力等因素,对汽摩赛事活动实施年度等级评定,对组
织规范、运行良好、保障到位、整体水平高的汽摩赛事活动,及时向社会
推介。
中汽摩联将不断完善国内汽摩赛事活动的组织规范标准、奖惩措施、反
兴奋剂等各方面工作,通过赛事安全认证制度的建立,完善信用管理,加
强行业自律,共同推动汽车摩托车运动持续健康发展。- 18 -
中国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
汽车越野拉力赛办赛指南
一、总则
为贯彻落实国家体育总局《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体育总局、
公安部关于加强体育赛场行为规范管理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
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监管服务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强赛事活动监督管理,
优化服务,保障安全,促进汽车摩托车赛事活动持续健康发展,中国汽车
摩托车运动联合会(以下简称“中汽摩联”)制定了《中国汽车摩托车运动
联合会办赛指南》。
在此基础上,中汽摩联根据汽车越野拉力赛的性质和特点,对赛事组
织工作要求进行了细化和补充,制定了本指南,与《中国汽车摩托车运动
联合会办赛指南》共同作为汽车越野拉力赛办赛工作的指导和依据。
二、赛事定义
汽车越野拉力赛通常在自然地形进行,从一个起点发车,包含一个或
几个特殊赛段及行驶路段,经过规定的一段长距离里程到达另一个终点的
比赛,称为越野拉力赛。有三种形式:
1.越野马拉松拉力赛:平均每个阶段至少 240 公里,特殊赛段总里程
不少于 2500 公里,路线覆盖多个地区,总比赛周期不得超过 15 天(包括行
政检验、车检及休整日)。
2.常规越野拉力赛:比赛周期不得超过 7 天(包括行政检验和车检),
特殊赛段总长度不得少于 500 公里。
3.巴哈(BAJA)越野赛:比赛周期不得超过 4 天(包括行政检验、车检和
排位赛),含 2 天竞技比赛,特殊赛段总长度不得少于 350 公里。
三、赛事分类及举办要求
依据《中国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办赛指南》第三条,国内开展的汽
摩比赛分为 A、B、C 三个类别。
(一)A 类赛事需通过中汽摩联报国家体育总局批准,B 类赛事需经举办
地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并在比赛举办的上一年度向中汽摩联提出申办。- 19 -
1.承办单位必须满足下列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组织体育赛事的职
能或经营范围;
(2)拥有与所组织赛事级别、规模相当的社会信用、组织机构、组织经
验、专业人员;
(3)可提供赛事所需经费、合规场地及路线、配套设施及器材、工作车
辆等。
2.申办文件包括:
(1)县级及以上级别人民政府批准文件;
(2)赛事申请函,包括赛事名称、目的意义、相关主办承办协办单位名
称、赛事举办的具体位置、范围、时间、气象条件、形式、办赛规模;
(3)工作方案,包括路线条件、设施器材条件、食宿交通条件、医疗急
救保障措施、安全保障措施、通讯保障措施、赛事运行计划、赛事经费保
证等。
上述文件应于赛前 6 个月报送中汽摩联。中汽摩联收到以上申办文件
后,将进行实地考察。确认符合办赛条件后,将确定赛事名称、组织机构、
时间、地点、主办、承办及协办单位,并于赛前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职责
分工。
(二)为进一步提升汽摩赛事活动管理水平,保障参与者的人身安
全,根据《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2023 修订版)、《高危险性体育赛
事活动目录(第一批)》(以下简称“目录”)、《体育总局关于做好高
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汽车越野拉力赛事活动被
列入“目录”,具体要求详见中汽摩联《高危险性汽车摩托车赛事活动管理
办法》。
汽车越野拉力赛被列入“目录”,举办 C 类赛事的组织者在中汽摩联 C
类赛事认证平台进行认证,必须至少提前 1 个月,具体参照《中国汽车摩
托车运动联合会办赛指南》第四条(五)。
四、赛事路线选取的标准和原则
(一)特殊赛段选取原则- 20 -
1.赛事路线应远离洪水、沙尘暴、极寒等自然灾害多发路段。
2.根据《越野拉力赛比赛规则》规定,在任何赛事中每个特殊赛段的
长度不得超过 600 公里。
3.赛道路线地形的选择可以是戈壁、沙漠、河道、河谷、荒漠及非铺
装路面的自然道路。
4.如果赛段选择为沙漠地形,建议每个特殊赛段中的沙漠路段距离不
可超过整个赛段长度的 1/2;如果整个特殊赛段选择为全沙漠路段,赛段长
度不能超过 300 公里。
5.赛段不能选择在已确定的自然保护区和文物保护区域内;赛事路线
中特殊赛段途经的沙漠、戈壁、河谷、河道、荒地等自然地形不能涉及国
家确定的自然保护区域。
6.赛段不能涉及国家重点工程及军事区域;必须绕行及避让。
7.如果赛事路线中确有需要经过特殊区域及路段的需求,必须征得管
理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文件确认。
8.赛事路线途经人口稠密的村镇、农田及重要设施,必须设置 30 公里
/小时、50 公里/小时、70 公里/小时等标准限制速度,如果竞赛路线途经
的当地交通限速更低,必须遵守地方限速规则。
9.赛事中的特殊赛段或场地如需在河道、冰面上进行,必须征得举办
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文件确认。
10.任何特殊赛段必须保证通讯信号能够正常覆盖(赛事通讯技术说明
及要求在越野拉力赛通讯方案中阐明)。
11.赛事路线必须对参赛车辆限速,具体限速标准为:T1 组 180 公里/
小时、T2 组 180 公里/小时、T3 组 130 公里/小时、T4 组 130 公里/小时、
T5 组 140 公里/小时、公开组(含量产公开组) 180 公里/小时、新能源组 180
公里/小时。
12.按照赛程驾驶时间超过 12 小时后必须有一段至少 6 小时的休整,
超过 10 个阶段的比赛必须有一段不少于 24 小时的休整。
(二)赛段相关路线保密原则- 21 -
1.根据《越野拉力赛比赛规则》规定,比赛路线禁止任何赛员或与赛
员相关的任何人提前出现在任何一条赛事线路上。
2.禁止任何参与赛事工作的相关工作人员,包括赛事组委会工作人员、
裁判员、救援人员、医疗人员和媒体相关人员等向参赛人员泄露赛段信息。
上述人员必须在赛前与组委会签订赛段路线信息保密协议,如有违反将予
以处罚,如存在违法行为将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五、竞赛组织工作
(一)赛前路线和场地勘察
1.赛事路线及比赛场地经举办地政府批准后,将以文件形式在赛前确
定。
2.路线方案至少在赛前 4 个月完成初步意见;赛前勘路至少在赛前 2
个月完成。
3.赛事勘路工作由组织者负责组成技术小组执行,其成员应具有 5 年
以上丰富赛事经验。
4.勘路工作由承办单位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包括车辆、设备,并派
遣相关人员配合完成。
5.勘路工作应由承办单位事先征得赛事路线沿途地方政府许可后进
行。
6.每次赛前勘路结束,项目负责人撰写勘路报告、详尽阐述竞赛路线
和比赛区域,上报主管部门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竞赛活动。
7.原则上,如果赛事组委会提供有偿或无偿试车阶段,所有通过行政
检验、车检并出现在参赛资格表里的车辆和车组,才被允许参加试车阶段
的试车。
(二)组委会
赛事需成立由相关单位组成的赛事组委会。组委会构成单位可包括体
育、公安、交通、卫生健康、文旅、宣传、通信管理、气象、能源、环保、
应急管理等部门。
组委会工作部门一般包括办公室、竞赛部、新闻宣传、安全保卫、医
疗急救、后勤保障等。- 22 -
组委会竞赛部一般下设秘书处、指挥中心、裁判、成绩统计、通讯保
障、大型活动等工作小组,负责赛事的具体执行。
(三)赛事文件
1.赛事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赛程表、安全计划、组织工作方案、补
充规则、通知、公告等。
2.赛事文件必须以规定的标准格式公布。
3.赛事文件由赛事主管传达至各组执行。
4.所有涉及赛事的各类文件必须有专人负责整理存档以备查阅。
5.公告需用黄色打印纸,并标记页码。
6.通知可以使用电子文件或者纸质打印文件。
7.仲裁决议文件需为纸质打印文件。
8.重大事件报告由项目负责人或者赛事主管撰写。
(四)组别及参赛资格
1.车辆分组
比赛车辆包括 9 个组别,其中 T1、T2、T3 和 T4 组别重量不应超过
3500kg。超过 3500kg,将被列入 T5 组。T2、T5、新能源组只接受厂商报名,
且必须注册。详细组别如下:
组别车辆类别适用的规则
1T1.1 四驱-汽油或柴油改装越野车车辆技术规则 G285
2T1.2 两驱-汽油或柴油改装越野车车辆技术规则 G285
3T2 注册的量产越野车-汽油或柴油车辆技术规则 G284
4T3 改装轻量越野车车辆技术规则 G286
5T4 量产轻量越野 UTV 车辆技术规则 G286A
6T5 注册的越野卡车、车重超过 3500kg 车辆技术规则 G287
7 公开组 BUGGY 赛车、Trophy Truck、符合“SCORE”规则
8 量产
公开组进口、3C 认证、量产越野车,或国产量产车非 T2 标准车辆技术
规则 G285
9 新能源组注册的新能源汽车车辆技术规则 G284- 23 -
2.比赛车辆必须符合《越野拉力赛比赛规则》和《汽车越野拉力赛车
辆技术规则(G281-G287)》中的条款。车辆在公共道路行驶时必须遵守《道
路交通法》。
3. 参赛车手资格
(1)国际、全国性比赛车手资格
参赛车手和领航须持有中汽摩联颁发的当年有效比赛执照,比赛执照
相关要求参见《中国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车手、车队注册登记管理办法》。
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及中国台北赛员可持所属汽车协会颁发的当年有
效的 R 级比赛执照,及所属汽车协会的同意函或盖有该协会章的报名表报
名参赛。
外籍赛员可持所属汽车协会颁发的当年有效的 R 级比赛执照,及所属
汽车协会的同意函或盖有该协会章的报名表报名参赛。
因比赛涉及在公共道路行驶,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北、外籍
赛员还需持有有效的临时驾驶执照。
所有参赛选手必须持有一个月内国家医疗机构出具的个人身体健康证
明或体检证明,并在行政检验时由医疗组医护人员当面审核并签字确认。
(2)地方性赛事车手资格
报名的车手和领航须持有中汽摩联当年有效 B 级以上比赛执照。
(五)工作人员岗位配置及选派
1.仲裁委员会
由 3 名熟悉比赛规则,具有赛事组织经验的仲裁组成,依据比赛规则
对所有投诉做出仲裁。仲裁委员会应切实履行职责,确保仲裁工作公平、
公正、公开。
2. 观察员
主办单位必须指派一名观察员兼安全监督员,不能兼同场比赛的仲裁。
观察员(安全监督员)任务包括:
(1)检查赛段、赛场、营地、维修区及各项区域的设置是否安全合理;
(2)各区域的消防、应急通道的设置;
(3)安全预案是否可行;- 24 -
(4)赛事运行是否在安全可控的条件下进行;
(5)对可能的隐患提出整改并上报组委会。
3.赛事执行官员
包括 1 名赛事总监(锦标赛应设置赛事总监,确保规则一致性,其他赛
事可不设置赛事总监),1 名技术代表(由主办单位派遣,负责车辆技术有关
事宜),1 名赛事主管(负责赛事指挥),1-2 名赛事副主管(协助赛事主管,
其中 1 人兼任赛事安全主管),1 名赛事秘书(负责行政检验),各专项技术
主管(负责赛事有关技术环节)以及 1 名赛员联络官。
4. 工作人员
赛事开始前 10 天,承办单位应将工作人员名单提交给主办单位,并得
到主办单位的批准。
5.裁判员
裁判长由国家级裁判员或一级裁判员担任。主岗裁判或裁判组长由一
级以上(含)裁判员担任。普通裁判员由赛事举办地汽摩协会负责委派并进
行赛前培训。
6. 志愿工作者
由承办单位选派,符合以下条件:
(1) 年龄 18-60 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责任能力;
(2) 自愿参加赛事活动、服从赛事组委会管理;
(3) 承办单位负责提供食宿、足额保险和良好培训;
(4) 身体健康,具有国家认可的医疗机构一个月内体检证明,无重大
疾病。
(六)办赛要求
1.裁判器材设备
根据赛程表及各类赛事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制定详细的裁判设备器材
清单,包括但不限于计时设备和岗位器材等。在赛事开始前由各裁判组长
和岗位主裁判清点及检查设备器材的工作状态后领用,以保证赛事顺利进
行。赛事结束后按设备清单归还全部设备器材。
2.工作车辆- 25 -
越野拉力赛为野外赛事,各岗位均在户外开展工作,需按岗位需求配
备相应数量符合条件的工作车辆。
(1)工作车辆:工作车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要求的合法车辆。
(2)先遣开门车:应两辆以上,必须是符合安全改装要求、带有安全防
滚杠的四驱越野车。
(3)裁判车辆:必须是四驱越野车,拥有足够的空间装备裁判器材。
(4)医疗救援车辆:必须是四驱越野车,拥有足够的空间装备救援设备。
(5)加油车:四驱越野车,配备消防灭火设备等。
(6)救护车:医疗机构 120 救护车。
(7)消防车:消防专用车辆。
3.比赛相关场地配置
(1)营地:设在一个阶段终点的时间控制点和下一阶段起点的时间控制
点之间的区域,在此对所有赛员进行重组。该区域的位置将标注在路书中。
营地必须提供足够的人员办公、生活、宿营及车辆维修面积,应包括
如下区域、设施及服务:
——维修区:可根据参赛车辆的规模设置,如有 50 辆赛车参赛,至少
确保停放 50 辆赛车、100 辆工作车、25 辆维修卡车,各车队区域间有足够
宽度的行车通道;
——办公区域:应满足赛事秘书处、新闻中心、成绩统计中心、指挥
中心、赛员大会的要求,并提供办公桌椅、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用品,
设立公告板;
——车检区:由技术官员和车检人员进行技术车检;
——封闭区:车检之后及比赛之后对参赛车辆进行车检;
——公共餐饮区、卫生区:餐厅、厕所、淋浴设施等;
——设施设备及服务:电源(根据车辆数量而定)、清洁水源、垃圾清
理服务、灭火器及消防设备、安保及视频监控、医疗急救车辆及值班人员
等。- 26 -
(2)短道赛或排位赛赛段: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安排短道赛及排位赛,但
必须在赛前以公告的形式公布具体时间、位置和比赛方式。
(3)野外采访区:为媒体设置的采访区域,必须确保安全,不可在赛段
中间设立,一般位于赛段起点、终点、野外维修区等。
(4)野外维修区:设置在行驶路段上开阔地带,便于对赛车进行紧急维
修。
(5)野外加油区:一般设立在赛段中间,必须安排有经过专门培训的赛
事安全人员,应配备消防设备。
4.通讯要求
汽车越野拉力赛的通讯系统由无线电通讯系统和卫星追踪系统组成。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有无线电的使用都应在国家的管理之下,因此
举办地负责在赛前向当地无线电管理部门申报赛事通讯所使用的频率和设
备。
无线电通讯系统应该覆盖赛事所有区域,裁判组、救援组车辆必须安
装通讯装备。卫星追踪系统应覆盖所有赛车,在赛车遇到事故时可立即发
出报警求救信号。
5.保险
(1)公众责任险:总保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的公众责任险,由承
办单位负责,由主办单位专人负责检验核查。
(2)组委会工作人员保险:保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 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
险和不低于 30 万元的医疗保险,由承办单位负责,由主办单位专人负责检
验核查。
(3)组委会工作车辆保险:由承办单位负责与车辆提供单位签订用车协
议,确保车辆手续及保险及时有效。
(4)赛员保险:由报名费涵盖的赛员保险,必须按照赛事规则中规定的
条款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和医疗保险保额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100 万元和
30 万元。- 27 -
(5)车队工作人员保险:由报名人负责,在行政检验时秘书处负责查验,
必须确保合法有效,且人身意外伤害险和医疗保险保额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100 万元和 30 万元。。
(6)车队工作车辆保险:由报名人负责,在行政检验时秘书处负责查验,
必须确保合法有效。
6.天气要求
汽车越野拉力赛承办单位应主动联系举办地气象部门,在比赛前 1 周
发布比赛期间天气预报,并每天公布最新天气预报,遇有极端天气情况及
时上报赛事组委会。
(七)赛事会议
1.政府部门协调会
举办地政府应在比赛开始前至少召开 1 次由全体组委会单位参加的赛
事协调会议,明确各自职责,沟通各单位准备期间发生的具体问题和赛事
准备情况。
2.裁判及工作人员赛前会
组委会应在赛前组织全体裁判员及工作人员会议。由组委会有关领导
进行思想动员,强调工作纪律和要求,规范执裁,布置裁判员培训,使大
家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统一行动。
3.赛员大会
组委会应在赛前组织全体赛员会议。由组委会有关领导和赛事主管介
绍比赛相关情况和地方风土人情,强调法律法规,确保比赛在公平、公正、
公开的原则下有序进行。
4.赛事运行通气会
赛事过程中,根据需要可召集赛事主管、裁判长、各工作组负责人参
与的赛事运行通气会,及时解决问题,确保比赛顺利进行。
(八)赛风赛纪
参赛者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
安管理处罚法》、《全民健身条例》、《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体- 28 -
育总局、公安部关于加强体育赛场行为规范管理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
规章。
六、安全保障
(一)安全宣传、应急预案及赛前演练
根据赛事日程及规定制定详尽的安全计划(含应急预案)。根据赛事需
要,印制通俗易懂的安全宣传卡(样本参见附件),并由先遣车发放。
利用媒体平台对赛事日程、路线及基本情况等安全注意事项广泛宣传,
使赛事沿途单位及个人充分了解。
根据赛事安全计划、组织工作方案等赛事文件制定详尽的安全应急预
案,并在开赛前一周组织相关单位及裁判组、救援组统一进行赛前救援抢
险演练。
(二)赛员安全
组委会应在比赛开始前召开全体赛员会议,强调赛事期间各项安全事
项以及应遵守的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做好所有参赛者的安全责任教育。按
照赛事安全计划及补充规则的相关内容做出提示,确保赛员装备和赛车符
合安全要求。
(三)工作人员安全
工作人员在到达比赛地后应进行相关赛事安全知识的培训,强调赛事
期间的各项安全事项以及应遵守的各项法律法规,使大家统一思想,统一
认识,统一行动,时刻注意自身安全,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工作。
(四)记者安全
采访报道汽车越野拉力赛的媒体记者须在新闻中心登记注册,领取安
全采访须知,签署安全责任书。在参加汽车越野拉力赛的安全培训后,方
可领取记者证件和相关标识,并在比赛前进入赛事指定的记者区域进行采
访报道。
(五)观众安全
观众必须在指定的观众区内观看(由举办地政府确定是否设立观众区,
并制定观众区安全计划),听从安保人员管理和指挥,按规定路线进出观众
区。- 29 -
(六)油料安全
按赛事安全计划及补充规则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赛事使用油料应选择在运输及储存等各方面均有国家认证资质的供应
商为赛事提供油料供应服务。
(七)车辆交通安全
所有参与赛事的车辆,包括赛车都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
路交通安全法》及赛事的规章制度,组委会将对违反规定者予以处罚。
在特殊赛段和公共道路的交叉处,组委会必须派人值守,维持交通秩
序,确保交通安全。
(八)赛事强制安全装备
1.赛车及追击车卫星监控:所有进入赛段的赛车及追击车必须安装卫
星监控设备。
2.车队工作车道路行车监控:为便于营地及道路的安全管理及限速要
求,所有车队注册的工作车辆必须安装行车记录仪,未注册及安装行车记
录仪的车辆禁止进入营地。
3.赛车视频设备:根据规则,被指定的赛车必须安装车辆视频记录仪。
4.工作车导航装备:赛事中所有进入特殊赛段的工作车辆必须安装
GPS。
5.其他强制安全装备的细则详见本文所附《越野拉力赛比赛规则》及
《汽车越野赛车辆技术规则》G281-G287 中相关条款的描述。
七、医疗与救援保障
(一)医疗急救
1.单个特殊赛段超过 200 公里的越野拉力赛必须配置直升机。特殊赛
段每 100 公里的比赛半径至少配置 1 架救援直升机。救援直升机必须配有
专业医疗救护人员及设备药品。
2.特殊赛段每 25 公里至少配置 1 辆追击车并至少带有 1 名专业医疗救
护人员。每辆追击车应配有包括应急药品在内的医疗急救包及急救装备。
专业医疗救护人员由赛事承办单位负责组织。- 30 -
3.医疗急救工作的详尽要求参见附件《中国拉力越野赛医疗救援实用
手册》。
(二)车辆救援
根据赛程设置,每个赛段均需要安排救援车,配备应急救援工具、破
拆工具等,由组委会负责在赛段结束后将赛道内的车辆拖至安全地方。
(三)赛事主管应制定追击车及救援车运行方案。
八、大型活动和宣传推广
(一)新闻发布会
赛事组委会应召开新闻发布会,做好宣传报道与赛事推广工作。
(二)开幕仪式
开幕式可结合当地文化活动举行,开幕式应邀请赛事主办单位及当地
领导参加,所有参赛车组均应参加;开幕式场地设置主席台、赛车等候区、
赛车发车区、表演区、观众区。停车场(包括贵宾停车场和社会停车场)应
设置在仪式现场附近,不可与赛车共用停车区。
开幕式应尽量简短,可按以下程序进行:
1.升国旗、奏唱国歌;
2.举办地领导致欢迎辞;
3.主办方领导致辞;
4.主办方领导宣布开幕;
5.领导为赛车发车。
(三)收车仪式
收车仪式可结合当地文化活动举行,场地设置贵宾区、颁奖台、赛车
等候区、观众区和表演区,观众不可在其它区域观看。
收车仪式可按以下程序进行:
1.领导致辞;
2.获奖车组通过车台并拍照;
3.完赛车组通过车台并拍照。
(四)颁奖仪式。
按赛事补充规则中相关的条款执行。- 31 -
九、赛事运行工作
行政检验和车辆检验工作后,进入赛事运行阶段,组委会各部门要明
确职责、保障赛事顺利举办。
(一)赛前检查
1.先遣开门车进行比赛路线检查,确认路线符合比赛条件。有条件的
情况下可派直升机进行赛道检查。
2.通讯检查。
3.裁判到岗及准备情况检查。
4.救护直升机、救护车辆到岗及医疗检查。
5.救援车辆到岗及设备检查。
6.各类竞赛设备需保证状态良好。
(二)协调工作
与公安、应急、卫生健康、交通、气象等部门保持密切沟通联络,确
保信息畅通。
(三)赛事运行
1.裁判组运行:裁判组必须按照赛事运行表的时间进入每个阶段的工
作岗位,设置完毕后必须与指挥中心保持良好沟通,所有工作程序必须与
规则保持一致,在遇有突发紧急事件的情况必须第一时间通报给指挥中心。
任何擅离工作岗位及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将受到严肃处理。
2.救援车运行:按照赛事运行时间进入工作岗位,就位后与指挥中心
保持联络,遇有重大突发情况时必须先通报指挥中心,得到确认之后再按
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严禁擅离职守,在没有特殊情况时严禁夜间行车,
特别严禁夜间进入特殊赛段等情况发生。
3.直升机运行:直升机及机组人员必须符合空管部门的资质要求,严
格遵守空管法律法规,严格遵照赛事运行时间进入工作状态,并保持直升
机处于良好状态。赛事开始后与指挥中心保持通讯联络。严格执行组委会
及指挥中心发出的工作指令,禁止擅离职守和其他违规情况。
4.加油组运行:按照赛事运行需要进入指定加油区域,设置好相应防
护设施和标志,保持与指挥中心的联络,严格执行赛事工作要求。- 32 -
5.营地组运行:按照赛事要求开展营地管理工作,做好营地安全保障。
6.通讯组运行:按照赛事要求建立通讯中继,确保通讯信号覆盖赛事
所有区域,保障赛事通讯畅通。
(四)赛事指挥及熔断机制
1.赛事指挥
赛事指挥中心负责赛事的运行指挥,以及比赛期间在赛段内发生事故
时的医疗急救指挥。指挥机构包括赛事当地公安、卫生等部门的相关负责
人、赛事主管、医疗主管等。各部门应明确责任、相互配合。指挥中心应
指定工作人员对赛事运行做好记录。
2.熔断机制
为确保赛事安全有序开展,赛事组织者应建立熔断机制。赛事组织者
比赛期间应密切关注赛事进程,在办赛条件发生变化时,及时作出相应调
整;在不具备继续办赛条件的情况下,遇到突发的恶劣天气、自然灾害、
公共卫生事件等不可预测的危险,应及时终止赛事,并启动应急预案。
十、食品安全与反兴奋剂
(一)食品安全
赛事营地公共用餐区域及参赛人员住宿酒店提供的食品应遵守国家及
地方卫生主管部门要求,做好食品安全检查,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二)反兴奋剂
应遵守国家体育总局和中汽摩联关于反兴奋剂工作的规定。
十一、赛后工作
(一)收集比赛资料并存档
赛事组委会应将赛事日程表、赛程表、安全计划、组织工作方案、补
充规则、报名表、保险单、成绩册等相关文件收集存档。
(二)总结
赛事主管要认真撰写赛事总结,与赛事日程表、赛程表、安全计划、
组织工作方案、补充规则、成绩册等资料(各 2 本)一并提交中汽摩联留存。
十二、同场举办的摩托车赛事- 33 -
如在举办汽车越野拉力赛的同时举办摩托车(包括两轮、四轮 ATV)越野
拉力赛,因摩托车运动安全风险更高,此类赛事必须通过中汽摩联的认证。
参赛摩托车手必须持有中汽摩联颁发的当年有效比赛执照,参赛车辆必须
通过摩托车车检,技术要求按照《国际摩联越野拉力技术规则》( 《FIM
CROSS-COUNTRY RALLIES TECHNICAL RULES》)有关技术规定执行。摩托车
手参赛装备应符合中汽摩联相关规定,且汽车组首车与摩托车组末车的发
车时间间隔不得低于 30 分钟。
十三、其他
(一)本指南适用于国内各级各类汽车越野拉力赛事,自颁布之日起实
施,最终解释权属中汽摩联。
(二)本指南未尽事宜,可参照《中国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办赛指南》。
附件:
1.《越野拉力赛比赛规则》
2.《中国拉力越野赛医疗救援实用手册》
3.《中国拉力越野赛安全宣传卡(样本)》
4.《国际摩联越野拉力技术规则》
5.《汽车越野赛车辆技术规则》
6.《中国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车手、车队注册登记管理办法》- 34 -
中国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
公路摩托车赛办赛指南
一、总则
为贯彻落实国家体育总局《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第 25 号令)、《体
育总局、公安部关于加强体育赛场行为规范管理的若干意见》(体规字
﹝2021﹞2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监管服务的意见》(体
规字﹝2021﹞3 号)等文件,促进汽车、摩托车赛事健康发展,中国汽车摩
托车运动联合会(以下简称“中汽摩联”)制定了《中国汽车摩托车运动联
合会办赛指南》。
在此基础上,中汽摩联根据公路摩托车项目的性质和特点,对赛事组
织工作的要求进行了细化和补充,制定了本指南,与《中国汽车摩托车运
动联合会办赛指南》共同作为公路摩托车项目办赛工作的指导和标准。
二、赛事分类及举办要求
公路摩托车赛事分为 A、B、C 三个类别,具体分类及举办要求参见《中
国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办赛指南》第三、四条。
为进一步提升汽摩赛事活动管理水平,保障参与者的人身安全,根据
《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2023 修订版)、《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目
录(第一批)》(以下简称“目录”)、《体育总局关于做好高危险性体
育赛事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公路摩托车赛事活动被列入“目录”,
具体要求详见中汽摩联《高危险性汽车摩托车赛事活动管理办法》。
由于公路摩托车赛事活动被入“目录”,举办 C 类赛事的组织者在中
汽摩联 C 类赛事认证平台进行认证时应至少提前 1 个月,具体参照《中国
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办赛指南》第四(五)条。
三、赛事组织
(一)赛事组委会和赛事指挥中心
1.赛事组委会
赛事主办方和承办方应当建立组委会等组织机构,根据需要组建竞赛、
安全、新闻、医疗、后勤等部门,明确分工和责任,协同合作。- 35 -
2.赛事指挥中心
赛事指挥中心负责指挥运行赛事,并于比赛期间在赛场内发生事故时
指挥医疗救援。赛事指挥中心包括赛事当地公安、交通、卫生等部门的相
关负责人以及负责运行指挥的赛事官员等,各部门应明确责任、相互配合、
确保赛事安全。
(二)竞赛相关人员
1.工作人员和裁判
(1)A 类和 B 类赛事:各岗位主管和仲裁委员会成员由中汽摩联选派,
其他岗位裁判员由当地汽摩协会根据《中汽摩联裁判员管理办法》相关规
定选派,由中汽摩联指定的各岗位主管对裁判员进行岗前培训。
(2)C 类赛事:由地方汽摩协会根据《中汽摩联裁判员管理办法》相关
规定选派各岗位主管和裁判。
2.参赛车手
(1) 参加赛事的车手必须持有中汽摩联颁发的当年有效的公路摩托车
比赛执照。比赛执照的分类、申请、换照参照《中汽摩联车手、车队注册
登记管理办法》。
(2)比赛规则中须对参赛车手年龄作出严格规定(包括最低年龄和最高
年龄),未满 18 岁的未成年人参赛必须由其父母或指定监护人到场陪同并
签署参赛同意书。
(3)参赛车手的比赛装备参照当年《中国公路摩托车锦标赛比赛规则》
中“参赛装备”相关规定执行。
(三)赛事场地
1.赛事场地的设计和修建参照中汽摩联《公路摩托车比赛场地标准》
相关要求。
2.赛事场地须获得中汽摩联有效认证,认证有效期一年。
(四)竞赛车辆
1.参加赛事的车辆技术标准参照当年《中国公路摩托车锦标赛改装技
术条例》和《中国超级摩托车锦标赛技术规则》相关规定。
2.赛事分组- 36 -
(2)按车型划分为踏板车型组和跨骑车型组。
3.赛事必须设立车检岗位,车检主管或车检裁判长必须严格检查参赛
车手的装备和车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五)安全保障
赛事安全保障参照《中国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办赛指南》第六条(五)
执行。
此外,还须做到下列要求:
1.场地物资
(1)赛事场地应符合中汽摩联的要求。场地图清晰标注旗语裁判点、赛
道裁判点、救援裁判点的位置,并配备相应的裁判员。
(2)各裁判站点的物资应配备齐全,物资内容参照《公路摩托车赛事裁
判物资清单》。
2.救援保障
(1)车辆救援
赛事应配备适应场地要求的相应数量救援裁判和救援车辆。救援主管
在赛事指挥中心待命,发生事故后,按照赛事主管的指示对车辆和人员及
时实施救援。
(2)医疗救援- 37 -
赛事的医疗救援保障参照《中国公路摩托车赛医疗救援实用手册(第二
版)》。
3.观众安全保障
观众区须安排专门安保人员负责观众安全,避免拥挤,防止踩踏事件
的发生。未成年人观赛必须由监护人带领。
4.紧急事件处理
(1)比赛期间如赛场内发生重大紧急事件(无法正常比赛)或安全事故
(车手受到严重伤害或观众受伤等),由裁判点报告赛事主管,由赛事主管、
医疗主管、安全主管、场地方负责人共同商议处理。
(2)赛场外发生重大紧急事件应由安全主管联系场地方负责人处理。如
需竞赛部门配合,由赛事主管统一协调,配合处理。
(六)保险
1.参赛车手保险
凡是参加赛事的车手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和附加医疗保险,保额
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100 万元和 30 万元。
2.工作人员和裁判保险
赛事的主办方或承办方必须为赛事工作人员和裁判员购买人身意外伤
害险和附加医疗保险,保额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100 万元和 30 万元。
3.公众责任险
赛事的主办方或承办方必须购买赛事公众责任险。公众责任险保额不
低于 500 万元。
(七)赛事熔断机制
参见《中国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办赛指南》第六条(六)。
四、赛事文件
赛事组委会应在赛前 1 个月公布赛事文件,赛事文件主要包括比赛规
则、补充规则、实施方案、秩序册(或参赛指南)等,以《国内公路摩托车
比赛通则》、《中国公路摩托车锦标赛比赛规则》、《中国超级摩托车锦
标赛比赛规则》等相关文件为依据制定。
(一)比赛规则- 38 -
包括赛事项目设置、参赛办法、参赛资格、比赛办法、车辆要求、成
绩评定、录取名次、抗议和申诉等。
(二)补充规则
包括赛事名称、赛事日期、地点、报名时间与方法、费用标准、赛事
组别、奖励办法及报到时间和地点等。
(三)赛事实施方案
包括赛事名称、赛事规模、参加对象、安全保障方案、开(闭)幕式方
案、经费预算、后勤保障措施、宣传方案和各类应急预案等。
(四)秩序册(或参赛指南)
包括补充规则、组委会及下设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竞赛委
员会名单、参赛车队组成人员名单、日程表、各组别报名名单、场地图、
后勤服务信息(用餐、交通、酒店信息等)及其它相关信息。
五、赛事宣传与推广
承办单位要做好赛前、赛中、赛后宣传报道与赛事推广工作,待赛后
将媒体传播相关数据及总结交中汽摩联备案。
六、大型活动
大型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开幕式、闭幕式、颁奖仪式等。
(一)开幕式
开幕式由当地承办方负责策划,与主办方共同确定开幕式的形式。开
幕式应反映当地风土人情和人文特色。
开幕式一般包括:
1.介绍嘉宾;
2.国旗入场、奏唱国歌;
3.致辞(包括承办方代表致欢迎辞、主办方代表致辞、赞助商代表致
辞);
4.裁判员宣誓;
5.车手宣誓;
6.主办方代表宣布开幕;
7.节目表演等。- 39 -
(二)闭幕式
根据举办地需求可组织闭幕式,闭幕式由当地承办方负责策划,与主
办方共同确定闭幕式的形式。闭幕式流程没有特别规定。
(三)颁奖仪式
颁奖典礼分为即时颁奖或赛后颁奖。即时颁奖为每组决赛结束后即刻
颁奖,赛后颁奖为所有组别决赛结束后一起颁奖。
颁奖仪式一般包括(一般只为前三名颁奖):
1.介绍获奖人员并请获奖人员登上领奖台;
2.颁奖嘉宾为获奖者颁发奖杯、花环(可以安排一名或多名嘉宾),由礼
仪人员分别送上奖杯和花环;
3.由礼仪人员为获奖者送上香槟(也可以由嘉宾颁发)。
七、其他
(一)本指南适用于国内各级各类公路摩托车比赛,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最终解释权属中汽摩联。
(二)本指南未尽事宜,可参照《中国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办赛指南》。
附件:1.《公路摩托车比赛场地标准》
2.《中汽摩联裁判员管理办法》
3.《中汽摩联车手、车队注册登记管理办法》
4.《中国公路摩托车锦标赛比赛规则》
5.《中国公路摩托车锦标赛改装技术条例》
6.《中国超级摩托车锦标赛比赛规则》
7.《中国超级摩托车锦标赛技术规则》
8.《中国汽车摩托车运动赛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9.《公路摩托车赛事裁判物资清单》
10.《中国公路摩托车赛医疗救援实用手册(第二版)》- 40 -
附件 1 政府文件目录及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https://www.gov.cn/guoqing/2021-10/29/content_5647637.htm
国家体育总局令-第 31 号-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
https://www.gov.cn/gongbao/2023/issue_10506/202306/content_6885256.html
七部委公告-第 63 号-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目录 (第一批)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3-01/04/content_5735000.htm
体政规字〔2023-2〕号 体育总局关于做好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工作
的通知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3-02/06/content_5740322.htm
体经规字〔2023-12〕号 体育总局关于印发《体育行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
隐患判定标准 2023 版)的通知》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312/content_6918873.htm- 41 -
附件 2:中汽摩联社团建设和行业管理文件汇编目录
社团建设
1
章程
2
会员管理办法
3
负责人的产生、调整或增补办法(暂行)
4
会员代表产生办法(暂行)
5
监事产生办法(暂行)
6
理事的产生、调整或增补办法(暂行)
7
专项委员会管理办法
8
车手委员会工作条例
9
纪律委员会工作规则
10
团体标准制定程序
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
11
汽车自驾运动营地建设要求与开放条件 TY/T4001.1-2018
12
汽车自驾运动营地服务管理要求 TY/T4001.2-2018
13
汽车自驾运动营地星级划分与评定 TY/T4001.3-2018
14
卡丁车场地技术规范 T/CAMF KD001-2021
行业管理
从业人员规范
15
车手、车队注册登记管理办法
16
关于车队、车手参加国际赛事的若干规定
17
教练员管理办法(附申请、注册及晋级实施细则)
18
裁判员管理办法
19
赛场行为规范实施细则(暂定)
20
汽摩摩托车赛员广告代言规范
21
营地运动指导员从业技能等级要求
22
汽车自驾领队从业技能等级划分
车手培训
23
车手培训班管理办法 (附车手培训班的申办流程)- 42 -
24
汽车拉力车手培训场地建设标准
25
汽车越野车手培训场地建设标准
26
汽车飘移车手培训场地建设标准
27
摩托车越野车手培训场地设置规范
28
摩托车越野拉力车手培训场地设置要求
赛事活动
29
赛事安全生产制度
30
赛事活动熔断机制
31
高危赛事项目管理办法
32
反兴奋剂管理办法
33
办赛指南总则
34
国际赛事注册办法
35
参赛物品暂时进出境管理办法
36
场地汽车活动赛场内部指南
37
摩托车越野比赛场地规划和设计指南
休闲活动
38
中国汽车自驾运动营地星际评定办法
39
举办汽车露营活动安保工作规定
40
汽车自驾运动营地安全生产管理指导意见
附件
分项办事指南+分项参赛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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